做好準備和保護,以應付攻擊或者避免受害,從而使被保護對象處于沒有危險、不受侵害、不出現事故的安全狀態。顯而易見,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過防范的手段達到或實現安全的目的.
人防、物防和技防安全防范是社會公共安全的一部分,安全防范行業是社會公共安全行業的一個分支。就防范手段而言,安全防范包括人力防范、實體(物)防范和技術防范三個范疇。其中人力防范和實體防范是古已有之的傳統防范手段,它們是安全防范的基礎,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這些傳統的防范手段也不斷融入新科技的內容。技術防范的概念是在近代科學技術(最初是電子報警技術)用于安全防范領域并逐漸形成的一種獨立防范手段的過程中所產生的一種新的防范概念。
由于現代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和普及應用,“技術防范”的概念也越來越普及,越來越為警察執法部門和社會公眾所認可和接受,以致成為使用頻率很高的一個新詞匯,技術防范的內容也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而不斷更新。在科學技術迅猛發展的當今時代,可以說幾乎所有的高新技術都將或遲或早的移植、應用于安全防范工作中。因此,“技術防范”在安全防范技術中的地位和作用將越來越重要,它已經帶來了安全防范的一次新的革命。
安全防范的三個基本要素是:探測、延遲與反應。探測(Detection)是指感知顯形和隱性風險事件的發生并發出報警;延遲(Delay)是指延長和推延風險事件發生的進程;反應(Response)是指組織力量為制止風險事件的發生所采取的快速行動。在安全防范的三種基本手段中,要實現防范的最終目的,都要圍繞探測、延遲、反應這三個基本防范要素開展工作、采取措施,以預防和阻止風險事件的發生。當然,三種防范手段在實施防范的過程中,所起的作用有所不同。
基礎的人力防范手段(人防)是利用人們自身的傳感器(眼、耳等)進行探測,發現妨害或破壞安全的目標,作出反應;用聲音警告、恐嚇、設障、武器還擊等手段來延遲或阻止危險的發生,在自身力量不足時還要發出求援信號,以期待做出進一步的反應,制止危險的發生或處理已發生的危險。
實體防范(物防)的主要作用在于推遲危險的發生,為“反應“提供足夠的時間。現代的實體防范,已不是單純物質屏障的被動防范,而是越來越多地采用高科技地手段,一方面使實體屏障被破壞地可能性變小,增大延遲時間;另一方面也使實體屏障本身增加探測和反應的功能。
技術防范手段可以說是人力防范手段和實體防范手段的功能延伸和加強,是對人力防范和實體防范在技術手段上的補充和加強。它要融入人力防范和實體防范之中,使人力防范和實體防范在探測、延遲、反應三個基本要素中間不斷地增加高科技含量,不斷提高探測能力、延遲能力和反應能力,使防范手段真正起到作用,達到預期的目的。
探測、延遲和反應三個基本要素之間是相互聯系、缺一不可的關系。一方面,探測要準確無誤、延遲時間長短要合適,反應要迅速;另一方面,反應的總時間應小于(至多等于)探測加延遲的總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