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巡邏應注意的事項:
執行巡邏任務時,白天要挺胸闊步,自然大方;夜間要保持肅靜,做到眼明、耳靈、腳輕,仔細判明各種聲響、氣昧、光亮和可疑征狀。巡邏時要機警靈敏,沿墻邊或樹木陰影處行進,注意避開燈光,以隱蔽自己,達到我先見敵、敵難見我的目的。在一般情況下,不應該在職工、居民住所的窗下、門前逗留竊聽,以避其嫌。通過墻角時特別要提高警惕。夜間行至墻拐角處,應提前放慢步伐,稍作停頓,先利用墻角的暗處觀察行進前方的動靜,待沒有發現可疑和特殊癥候時,再拐彎通過,以防犯罪嫌疑人的突然襲擊。
二人以上同時實施巡邏勤務,遇有情況時,要相互支援,發揮集體力量的優勢。巡邏保安員之間,白天可采取目視、手勢進行聯絡;夜間可用擊掌或手電筒閃現的方法進行聯系,但事前要約定好信號和暗號。距離較遠的,應用對講機聯系。
巡邏必須采取走停結合,耳、目、鼻并用,時快、時慢和突然改變行進方向的辦法。對于治安情況比較好的巡邏地段,可采取穿行而過的方法;對于治安情況比較復雜、或比較偏僻的地區,則采取一次或多次的不定時折返、殺回馬槍式的巡邏方法;對于巡邏區城內重要目標、要害部位多或繁華場所的外圍,要采取有重點的、反復循環巡邏的方法。發現可疑情況時,應嚴密監視,認真觀察,加強控制,防止犯罪發生。
在巡邏中,保安人員必須著裝整齊,儀表端正,精神飽滿。處理問題時,要擺事實,講道理,耐心開導,以理服人;語言要文明,如:“對不起,我們有規定,巡邏中不準擅自離崗,請您配合我們的工作。謝謝!”、“對不起,耽誤了您的時間,請諒解!”等。禁用污言穢語,嚴禁刁難、打罵或威脅群眾。
小區當保安的巡邏崗位職責
巡邏崗位職責
1. 經常巡視小區內公共設施是否正常,如發現變異要立即查明情況和原因,及時處理和報告。
2. 熟記緊急聯絡用的訊號,電話號碼,對講機號碼,以便與有關單位和人員及時聯系。
3. 執勤時必須全神貫注,細心觀察,發覺有異味,聽到可疑聲響,要立 即查明情況。
4. 注意來往人員的情況及其攜帶物品,發現可疑的人和物品要選擇適當的地點位置加以監視,并及時報告。
5. 發現偷盜分子,應立即設法擒獲。
6. 發現有互相打架、吵架斗毆現象時,應上前勸導制止。
7. 發現火災立即撲滅,并迅速報警。
8. 注意公共停車場的車輛及公共設備有否被損壞。
9. 若在巡邏時發現有崗位出現真空,應暫時接替有關崗位,并立即通知領班處理。
10. 填寫巡邏報告及準時到巡邏點簽卡或打卡。
保安員應具禮儀及當值注意事項
1.儀表
1.1制服必須穿戴整齊及清潔。
1.2頭發應定期修剪梳理整齊,不得留長頭發。
1.3胡子必須刮好。
1.4皮鞋應該擦亮。
1.5手指甲必須定期修整及保持清潔。
1.6必須注意個人衛生。
2.禮貌
2.1于見到相熟的客人,必須有禮貌地打招呼。
2.2 對所有客人的提問,必須有禮貌地耐心回答。
2.3即使面對無理取鬧的客人,亦不可隨便惡言相向,必須耐心解釋原 因。若在必要時應轉達上級處理。
2.4應盡量面帶笑容,保持一個親切的形象。
2.5即使在向陌生人詢問時,亦應盡量保持笑容及禮貌,切記不可無故 厲聲喝問,影響管理處的形象。
2.6當值時嚴禁粗言穢語。
3.紀律
3.1于保安亭及保安柜臺當值時,坐姿必須挺直。
3.2于站崗時,腰板必須挺直,切忌歪歪斜斜,有氣無力。
3.3必須服從上級的指示,不可違抗命令。
3.4即使抓到賊人,亦必須交由上級處理,嚴禁無故使用暴力。
3.5絕對不能在面對客人時抽煙或吃零食,更不可咬著香煙或食物跟客 人講話。
3.6不可無故遲到早退,即使有任何理由亦必須先向上級報告。
3.7交接崗位時必須準時,而離開崗位前亦必須向下一班員工交待清楚, 如下班員工尚未前來接替其崗位前,嚴禁私自離開。
3.8若發現有崗位出現真空,應暫時接替有關崗位,亦立即通知主管處 理。
3.9必須緊記服務客人原是管理處員工應盡的責任,所有員工嚴禁向客 人索取任何形式的賞賜。即使客人主動提出亦應該禮貌地拒絕。
4.工作態度
4.1必須留意四周發生的任何事。
4.2遇有任何事情發生,應盡量保持冷靜處理,不可驚惶失措。而若發 現未能自行處理,應立即向上級報告并要求協助。
4.3若發現可疑的事或物,切勿害怕麻煩而放棄追查。
4.4遇有客人投訴,必須耐心聆聽,并盡力為客人解決問題。
4.5必須具備團結精神,同事之間應主動互相幫助,不可在遇事時互相 推卸責任而拒不赴援。
4.6若發覺有業戶需要幫忙,應主動作出協助。
交接班制度
1. 接班人員提前20分鐘做好接班的準備工作,準時接班。
2. 接班人員要在值班室當面清點應交接的物品(如交接班本來訪登記本、手電筒、放行條、對講機等),檢查值班室內外衛生及值班用品的性能。發現問題做 好記錄,并立即向班長和隊長匯報,否則接班后發現的問題,后果由當接班人員要負責。
3. 交班人員要負責檢查接班人員,警容風紀,發現問題應及時糾正,對不聽從勸告者要向保安部匯報,交班接班人員不得互相包庇,如有發現,兩者都要嚴肅處理。
4. 凡因交接班分不清而發生問題,要根據具體情況追查雙方責任。
5. 凡是交接時間已到,接班人員尚未到位接班的。交班人員做好記錄,(包括時間和接班人員),同時交班人員要立即向班長匯報,班長不在時,要向保安部匯報,直到班長或隊長安排人員值班,才能離開崗位 |